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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健全以案促改机制制度化推进后半篇文章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办法,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度化实效化深入化,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广西健全以案促改机制制度化推进后半篇文章

  “看着身边人一个个被‘揪出来’,我非常焦虑,吃不好也睡不着。后来想明白了,逃避终究不是办法,与其担惊受怕,还不如主动投案,争取从轻处理。”今年5月,已退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某主动到市纪委监委投案。梁某在接受警示教育,并听闻多名政法干部被查处后受到强烈震慑,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办法,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度化实效化深入化,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我们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表示。

  “你委开展赵丽案件以案促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建议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继续深化开展集中整治……”4月1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崇左市委反馈意见。针对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工作建议、通报案件、综合评价并反馈意见等方式,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崇左市委和大新县委按照制度规定抓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了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制度化,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建立典型案件“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六个一”机制,对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等环节作出制度规定。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为我再次敲响警钟,更加坚定了遵纪守法、永拒腐蚀的决心。”5月27日,梧州市纪委监委组织藤县班子成员以及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处级以上干部等共200余人,观看藤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覃仕平受贿一案庭审远程视频直播,藤县领导干部在观看完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

  凡查结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都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广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一把手”腐败案等典型案件,通过印发党内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庭审直播等措施,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编发《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第五辑)》,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剖析钦州市委原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贵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全区印发党内通报;在新闻媒体刊载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禤甲军严重违纪违法案等典型案件剖析26篇;通报典型案例27批88起。

  去年,自治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自治区人防办原主任余兴祥、贵港市政府原副市长徐育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件剖析反映出人防、水利、住建等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从查办的案件和发现的问题出发,深入分析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监督缺位,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案后治理”深入化。自治区纪委监委向人防、水利、住建等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制定人防系统建设管理负面清单、领导干部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行业监管制度近30项,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通讯员 彭凯云 宁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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