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积累了十个宝贵的历史经验,也为全党在新的重大历史关头不忘初心、勇毅前行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要点要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勇担纪检监察责任使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打造绿色开放幸福新永福提供纪律保障。
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决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全党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推动政治监督由具体化、常态化向深入化、实效化拓展。积极探索“全员监督”工作模式,围绕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决议》指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密切关注新型变异、复杂交织的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粮食购销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非法勘探采矿洗矿选矿运矿卖矿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用好纪检监察宣讲团、党校教育阵地,廉政考试利器,为年轻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持续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决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坚持高站位谋划、高频次检查、刚性执纪、高密度曝光,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奢侈浪费、酒驾及酒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动,强化“大数据”监督效能,打破“信息孤岛”,及时发现问题,坚决遏制隐形变异“苗头”。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抓住本质、精准施治。大力培树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家教家风建设指导意见,督促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形成党风政风带动社风家风一体提升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民生福祉。《决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开展“移动信访大赶圩”活动,变群众“上访问政”为干部“下沉问需”,着力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运用片区协作、交叉监督、巡回监察等方式,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加强村级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衔接配合,探索基层监督新模式,实现“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不断锤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决议》指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敢于直面问题,用于自我革命的勇气。突出政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好政治监督的责任使命。深化全员培训,用好“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平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增强斗争意志和本领。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涵养历史思维、运用历史经验,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