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在委机关举行副主任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根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房灵敏的提请,1月1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钟山、钟得志、李伦兵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颁发任命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规定,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房灵敏宣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钟山、钟得志、李伦兵的任职决定。在房灵敏的监誓下,钟山、钟得志、李伦兵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副厅长级领导干部,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