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廖某已死亡,但名下还在领取低保金。”近日,永福县永福镇有群众向村级监督联络站反映了一条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线索。监督联络站工作人员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第一时间向乡镇纪委汇报,并及时动员家属将违规领取低保金及时退还国库。
这是永福县发挥村务监督“探头”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米”的积极成效。
今年4月,永福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务监督贯通协同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与村务监督相互联动、互为补充、一体运行的监督机制,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督促、指导,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职权,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该县永福镇通过差额推荐、层层筛选、严格考察等方式,公开选任14名村级纪检委员和一批屯级监督员,积极探索推行乡镇纪委委员、村纪检委员、屯监察联络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乡村振兴理事会“三员两会”协同推进机制,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永福镇曾村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组织人员开展阳光助残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提出工作意见3条。
永福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夯实责任、创新方法,立足于想监督、会监督、敢监督,推动村级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权力运行更加阳光,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清廉,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截至目前,永福县10个试点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工作责任制度18个,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10次,监督检查项目23个,发现问题15个,收集意见建议25条,移交问题线索1条。
下一步,永福县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聚焦村级的政策、项目、资金以及调处纠纷等内容,持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有效运行,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为实现清廉乡村的“政治清明、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谐”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