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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导向监督法”助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作者:吕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整治非法采砂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永福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当前非法采矿采砂等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整治非法采砂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永福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当前非法采矿采砂等突出问题,永福县纪委监委探索使用“导向监督法”,开展打击非法勘探采矿洗矿选矿运矿卖矿专项监督。“导向监督法”,即在专项监督开展前,先梳理出易发问题、多发问题,制定专项监督重点问题导向表,明确问题导向、方式导向、问责导向、督查对象,确保专项监督工作方向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精简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提高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提升监督质效。


  在开展监督工作前,该县纪委监委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调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并要求该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对涉及非法采砂问题清底式“回头看”,逐件筛查,摸清底数,梳理非法采砂问题清单。共整理出专项监督问题导向8个,明确督查对象涉及9个乡镇及4个职能部门,制定了专项监督重点问题导向表。重点围绕非法采石采砂、滥砍滥伐、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一线监督、靠前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3个镇和5个县直职能部门进行集体约谈,对12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自今年4月份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督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9个职能部门加强“自查自检”,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对十九大以来的涉及本行业系统的行政处罚类案件、整改通知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开展自查自检,截至目前共自查自纠问题25个。并对十九大以来涉及本地区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梳理出66条线索,建立了专门台账,定期梳理办结情况。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已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梳理出开展专项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下一步监督检查提供参考。


  为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永福县6月份下发了《永福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各乡镇、环保、发改、农业、水利等43个单位进行了责任划分,共开列249项责任指标,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这份责任清单,明确了专项监督问责导向和督查对象。


  在11月份开展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监督工作中,永福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永福县秋冬大气污染专项督查重点问题导向表》,共梳理出8个督查问题导向,7种监督方式,15项问责导向,9个乡镇6个相关职能部门作为督查对象。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污染源监察力度不够、道路扬尘污染、渣土治理存在漏洞等共性问题5个,涉及3个职能局。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今年以来,永福县紧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点环节开展靶向监督,截至11月份,共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2个,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进一步推动保护好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走实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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