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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以绩效考评为抓手 推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有效落实

作者:吕萍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永福县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深入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护航生态环境建设。

       4月上旬,永福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针对苏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系统运行不正常,导致污水外溢流入相思江,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开展跟踪监督,第一时间约谈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为全县的污水管网开展一次全面的“体检”,用监督执纪的力量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永福县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深入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护航生态环境建设。

  为实现压力传导,压实各职能部门落实“两个保护”主体责任,该县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科学制定考评细则,建立“两个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制定了《永福县2023年保护好自然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县纪委监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对36个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进行划分,制定印发了《永福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列责任指标共249项,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严格落实“抓专班、专班抓”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等10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专项监督责任体系。

  在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以绩效考评指标为引领,实施“定点督导”“联合监督”“跟进监督”三大组合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深化“两个保护”专项监督。重点对群众反映密集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进行定点督导。建立健全“室+组+局+地”协作配合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定点督导5次,发现问题12个,均已立行立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4次,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7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4个,提醒谈话5人。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深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是“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该县查处生态领域腐败案件9起,挽回经济损失43.2万余元。督促案发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警示教育会4次,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对‘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要求。”永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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