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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以绩效“指挥棒”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作者:黄俊琴 吕萍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永福县为不断提升巡察整改的纵深度和精准度,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通过绩效“指挥棒”,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这项整改措施的整改时限是2023年4月上旬,截止到现在5月份,你单位仍没有完成整改,根据绩效考评措施,对巡察整改迟缓的单位,年底绩效考评时,按照绩效考评规则要扣除相应的分值,请你们单位尽快完成整改。”2023年5月底,永福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专项检查组对第三轮巡察的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次督导调研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今年以来,永福县为不断提升巡察整改的纵深度和精准度,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将未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定为巡察整改迟缓的、敷衍整改的、年内未完成区市指定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任务或完成成效不明显的等列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通过绩效“指挥棒”,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该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推动县直单位、乡镇巡察整改的两种评分标准,通过年初下发方案、年中组织巡察“回头看”、年底汇总内部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重点针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领导责任、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如实记录巡察整改情况,年终对标绩效考评细则,对相关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分。

  在今年6月份开展的巡察整改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县直某单位对巡察组反馈的“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及时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督导组立即将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对两名相关责任人立案。此次巡察整改情况已记录在册,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迟缓、整改敷衍的被巡察单位记录在册,年底考核扣除相应的绩效分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永福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说。

  截至目前,永福县第十五届县委巡察共发现问题864个,完成整改716个,整改完成率为82.87%,建立完善制度134个,挽回损失58.979065万元。通过绩效考评这一指挥棒促进巡察整改的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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