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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精准监督 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作者:付丹照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永福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永福镇大苏村枫木寨屯对“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监督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这100多亩‘黄化’的柑橘树及失管的果园已由村委流转,重新进行了开垦,月底准备种植水稻……”近日,永福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永福镇大苏村枫木寨屯对“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监督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大苏村党总支书记王显希说道。

  此前,永福县纪委监委“南”片区组成“室组地”专项监督组,到永福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永福镇各村不同程度存在“退柑还粮”进度缓慢问题,有198个地块175亩仍然存在低产失管柑橘树。监督检查组随即对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镇党委分管同志开展“面对面”约谈,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整改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跟进监督下,不到一个月,土地上的“生病”柑橘树均已连根刨除。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派出2个监督检查组,紧盯土地利用法规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职能部门和属地单位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深化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机制,深入职能部门、基层一线、项目现场,实地了解项目规模、工程进度等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不实不准等问题,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不久前,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吕某,因在负责审核“退柑还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时,仅通过抽查的方式完成评审,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底数不清,致使不符合“退柑还粮”建设以奖代补条件的经营主体仍然享受着财政补贴,涉及金额43.2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被永福县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此外,该县还注重发挥村级监督“探头”“前哨”作用,由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牵头组成监督小分队,实行一项目一档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实际完成时间,自施工单位进场至“退柑还粮”项目验收完毕,一对一跟踪问效,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依托自主研发的“码”上监督平台,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基本信息、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单位,以及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处置问题线索10条,印发监察建议书1份,立案8件,批评教育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的主管责任,促进长效治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保驾护航。”永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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