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福县纪检干部前往该县三皇镇三皇村第二卫生室,对农村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回访,正在为家中购买常备药的王姓村民说:“现在我们村卫生室常用药品基本都有,摆放得整整齐齐的,用着也更放心了。”
今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地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违法使用过期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重点突出问题,聚焦药品采购、储存等关键环节,拧紧责任链条,“点穴式”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情况专项整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充分运用“四题同答”工作机制,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细案》,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清单式列明责任事项,确保工作任务具体到人到事。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出击、各乡镇纪委具体推进的方式,督促推动县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56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07家药品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发现部分药店、卫生室未按要求存储药品、售卖假药等问题12个,约谈药店负责人8人次,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扎实整改、及时销号。
此外,永福县纪委监委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纪检建议书,推动完善药品使用和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助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7个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采取“股所联动、合并办案”的方式,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非法回收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和“挂证”等违法行为,发挥“1+1大于2”的综合治理效能。
据统计,截至12月30日,该县共对全县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联动检查303家次,其中责令整改21家次,立案查处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