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突出“抓书记、书记抓”,抓住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放,推动县、乡、村“三级书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扶贫领域部门履行职能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党的领导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着力同频共振,构建联动协同的大监督格局。严格落实“6+2”和“抓系统、系统抓”等机制,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列入乡镇、县直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全年督促21个县直扶贫领域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交14条,立案查处7件,推动党委政府、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同心同向同力,形成了“党委主抓、纪委协调、部门联动”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紧盯政策措施落实,有的放矢精准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坚持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政策项目资金落在“点”上、落到“户”上。持续深化“抓系统、系统抓”,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67个,整改50个。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建立“6211”网格化工作机制,成立6个督查组,围绕控辍保学、医疗保障、住房安全、饮水工程、农村低保及“四不摘”六个重点内容开展检查79次,移送问题线索29个,转立案20个,持续巩固提升扶贫成效。
突出执纪问责,筑牢“防火墙”。围绕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权限,精准执纪问责,对41件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等突出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12名有苗头性问题的同志及时进行了约谈提醒。
坚持以案促改,促进脱贫攻坚作风转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既抓重点典型案件,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又以批评教育、正面引导为主,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做好“后半篇文章”,帮助党员干部把压力变动力,做到查处典型案件与挽救教育鼓励双向发力。去年以来,对1名干部容错纠错,为2名干部澄清正名,对47名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向全县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