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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森林公安局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永福县委巡察办
摘要: 2021年4月8日,永福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森林公安局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杨新成同志出席反馈会议,
        2021年4月8日,永福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森林公安局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杨新成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廖善琳同志分别向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尹康荣同志和县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尹康荣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讲话。
        廖善琳组长首先就巡察县森林公安局的情况进行反馈。廖善琳指出2017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在履行森林公安工作职责,依法查处乱砍滥伐,保护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着力推进扫黑除恶,抓好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廖善琳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六是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工作。
        杨新成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森林公安局要严肃对待,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尹康荣表示,巡察意见反馈是我局民警、职工认真总结、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局班子建设和局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认真查摆,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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