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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早该退出的公租房

作者:黄俊琴 付丹照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请问是纪委吗?有个情况想跟你们反映一下。我是XX单位的工作人员,公租房申请提交了3年都没轮到我,也没个反馈。但据我们私下了解,有些公职人员有车有房还享受着公租房……”

       “请问是纪委吗?有个情况想跟你们反映一下。我是XX单位的工作人员,公租房申请提交了3年都没轮到我,也没个反馈。但据我们私下了解,有些公职人员有车有房还享受着公租房……”近日,永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了一名群众的举报电话。

  记录下群众诉求后,信访室工作人员立即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将信访件转由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初步核查。

  “公租房涉及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群众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关注的重点,一定要仔细核查,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严肃地说道。

  “你好,麻烦提供一下我县近5年来公租房的租户花名册,以及申请材料。”核查组随即到该县房管所让财务人员调出公租房管理台账及档案。经查阅资料,初步证实永福县水利局干部职工林某某存在违规占有公租房的问题。

  接着,核查组找到林某某对其进行询问。“你知道公租房的配租条件吗?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你于2020年6月购置了一辆家用汽车,按规定已不符合公租房配租资格,为什么至今还未退出公租房?”

  “我买了车后,在永福仍没地方住。所以2021年买了房,房子前后装修了大半年,搬家后一些旧家具没地方放,我就把那些旧家具存放在公租房里忘记退租了……”

  “是忘记退还是故意不退?”

  “是我心存侥幸,见县房管所没人催,就一直没退房。”面对核查组的追问,林某某面露紧张,急忙解释道。

  核查组在与林某某谈话后,又根据花名册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民政、工商等部门的登记信息一一对账核实展开调查。经查,全县共有7名干部职工不符合公租房配租资格,县水利局林某某更是违规占用公租房3年零6个月之久。

  “这7名干部职工,有的有车辆登记信息,有的有房产登记信息,为什么仍占用公租房?”核查组找到县房管所王所长问道。

  “由于县房管所登记公租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所里就没有按要求定期对公租房的租户进行排查清退,加上我们没有主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沟通,所以出现了管理漏洞。下一步,我们一定规范公租房审批流程,强化对公租房的定期动态监管。”王所长解释道。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住建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县住建局落实主体责任,对长期闲置的公租房和不符合租赁条件的租户进行清退,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公示重新分配清退的房源,落实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租赁合同签订手续,让真正有住房需求的群众住有所居。

  最终,林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纪检监察组对县房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其他6名不符合配租资格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截至目前,7名不符合配租资格的干部职工已全部补缴应纳租金并腾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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