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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三个“突出”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

作者:徐开萍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水平,近日,永福县纪委监委举办了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从事案件审理的3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这次学习培训内容很丰富,既有新老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解析、新审理文书格式讲解。”

  “案件分组讨论这个环节,了解了更多农村基层常见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方式。”

  “这次培训干货满满,提升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审理业务能力,简直太实用了!”近日,在永福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上,学员们在交流心得体会时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水平,近日,永福县纪委监委举办了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从事案件审理的3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以三个“突出”为原则,力求培训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突出全员覆盖。本次培训不仅涵盖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审理室全体人员,还包括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摸底情况,在培训内容设置上既有对审理流程、文书规范及日常办案中的答疑解惑,又聚焦上级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的精神。针对2019年全县案件质量检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还进行了现场通报,并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突出实战演练。此次培训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实战演练和问题研讨。采取现场分组对案例的定性量纪进行测试,通过现场讨论,到最终得出结果并现场回答,真正来了一次审理岗位大练兵,案件讨论实战演练,不断在演练中提升审理能力。

  “本次培训与以往不同,增加了案件讨论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成果更显著。这样培训模式更适用新形势的发展,实战型培训也将是今后培训的主要形式。”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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