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强化日常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通过及时向党组汇报、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实驻在单位单位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促增收的工作局面。目前,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12次,督促驻在部门召开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会议2次。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明察暗访、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了解驻在部门推进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聚焦职责定位,紧盯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政策落地、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及党员干部帮扶工作对市发改委帮扶联系村开展蹲点督导2次、监督检查10次,发现问题2个。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强化执纪问责。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盯住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监理验收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等问题,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从严管理监督、规范纠治,对一些基层干部因政策把握不精准、主观恶意不强而轻微违纪违法的,以批评教育、整改提高为主,更好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目前,在乡村振兴领域立案1件,针对乡村振兴专项调研发现问题函询2人,主动约谈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驻村第一书记等2名同志。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与驻在单位共同排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督促驻在单位对排查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组处置,同时深入乡村振兴工作一线,对问题线索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处置,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