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总是心存侥幸,认为私下收企业老板送的高档烟酒不会被发现,结果因此受到党纪处分。我深刻反思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欲望。”今年5月,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干部周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监督融入日常,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肃查处,持续释放出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今年3月,中庸镇纪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一名政府干部连续9天上班期间未在岗位的问题,随后,该镇纪委通过查看请假登记情况、走访谈话等,了解到该干部未到岗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核实情况后,该镇纪委对该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立案调查,今年6月,给予该干部政务警告处分。
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关键环节、节假日等强化日常监督,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5月,该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合驻临桂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根据监督清单对驻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区住建局质监站下乡审批单中存在7人同坐一辆小轿车下乡检查的情况。随后,通过调取对比质监站项目监督检查分工表、下乡审批表、下乡费领取名单等相关材料,并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经核实,质监站8名干部职工虚报下乡费共计1.5万余元,其中站长何某某和副站长唐某某、俞某某不仅虚报下乡费,还收受他人礼金共计1.8万余元。最后,质监站8名干部职工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退缴违纪款共计4万余元。案发后,驻临桂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该区住建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区住建局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下乡补贴、加强对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