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该同志没有违规违纪违法受处理尚在影响期的情形,无正在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形。”日前,灌阳县新街镇纪委在收到有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对名单内的干部进行逐一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向组织部门出具了回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选人用人重要关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我们严格按照《灌阳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对回复时间、范围、程序、类别、方式等分别作出明确要求,把好规范流程关,并推行相关联审工作机制,精准识别‘亚健康’干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控征求意见对象范围和征求意见事项范围,对无政策依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范围明确、受理规范。
严把审核质量,建立起联审工作机制。在收到有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等部门联合把关,围绕被征求对象的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出具意见,各室签字确认后由领导签批,层层“会诊”、严把关口,绘好干部的廉政画像,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精准有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材料齐全、有据可查。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
2023年,共回复选拔任用党风廉政鉴定意见370 人次,回复推选代表委员、评优评先表彰等方面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234 人次。下一步,灌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扎牢政治监督“过滤网”,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