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第四个整改问题在集中整改期间未上报正式调研报告,不符合整改要求,建议列为正在整改项定期报送情况……”此前,灵川县巡察整改联审组对县发改局上报的巡察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
近年来,为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该县不断健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协调配合机制,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组成的巡察整改“三方联合会审”组,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和报告是否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巡察措施是否可行、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是否明确、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方面,通过对整改材料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督导、整改结果同评等方式,推动形成整改闭环。
“‘三方联审’能够有效发挥各部门优势,一针见血谈问题,实事求是提意见,共同帮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明确整改方向、理清整改思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会审组当场指出存在的差距不足,提出下步整改要求,并形成统一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相关单位,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履行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事、逐责任人核查落实,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去年11月,通过回访督导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的“对工业园公路大桥项目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整改,督导组随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再整改,促成桥墩开裂整改并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把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审核整改方案、报告、台账,会议监督,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提醒,有效传导压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回应,件件有整改。
2023年以来,该县对被巡察单位反馈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提出会审意见293条,督促第三、四轮巡察完成整改措施1112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132项,切实把好整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