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领会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对《条例》的把握运用能力,近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学习方案,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全力提升本委干部履职业务能力。
一是原原本本学。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先后召开委务会和党小组会议采取逐字逐句研读方式学习《条例》原文,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图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系列解读文章,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吃透吃准条文内容,为实践运用打下坚实基础。“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我们必须实实在在抓好学习贯彻,为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做贡献。”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表示。
二是融会贯通学。《条例》的制定出台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众多党内法规的重要一员。一方面,必须要将《条例》摆进党内法规体系进行系统学习,纵向融会贯通学;另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规横向学习,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学。作为市纪委派出机构,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要求本委每名干部对《条例》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明确本委职能定位、监督重点、执纪方式,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实际,正确适用条文,做到学以致用,在每个细节中学懂弄通用好条文规定。同时,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模范遵守各项党纪法规,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杜绝出现“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