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桂林分行纪委视频学习《条例》内容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桂林银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丰富学习方式,采取专题学习研讨、线上线下结合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阐释解读,形成深入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 学习研讨会上,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领全组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8章59条的内容,并对学习的感受进行讨论,他表示,“我们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抓好落实,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条例》明确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的基本规范,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9项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要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结合桂林银行实际,要按照“四谈一会商一报告”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三项清单》、《定期沟通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机制要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按照《条例》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金融反腐、防范化解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特别聚焦服务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开展“做桂林的银行”系列专项监督,推动行党委“回归桂林”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条例》对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建设清廉桂银的强劲势头,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总目标,在建设正气充盈的企业政治文化下功夫。结合行内实际,巩固拓展廉洁宣传阵地,用好“清廉桂银”微信公众号,持续讲好“廉洁桂银”好故事,引导干部员工树牢理想信念;持续开展清廉文化主题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清廉文化品牌,推动成为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样板。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要继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队伍建设,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用好“主任课堂”“干部学堂”“每月一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三力”。坚持量化考评、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提升全行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同时,抽调纪检干部参与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强化内控管理,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内部管控制度,推进派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