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加强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联系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就专项整治工作重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沟通,要求监督单位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督促监督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桂林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刻剖析饮酒酗酒的危害性,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严格自我约束,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2018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并如实填报。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逐一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不违规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杜绝纵酒酗酒;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驶车辆,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涉酒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日常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级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监管,层层传达压力,切实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纪检监察组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合力构建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体系,推动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