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压实各监督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6家监督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各监督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及时传达《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纪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禁令”》,层层传导压力,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反对“四风”承诺书》。
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督促各监督单位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市工信局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集中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廉洁齐家,培育好家风、树立好家规;市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在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后,还围绕“守纪与创新,争做新时代供销人”主题进行专题党课辅导,确保专项整治思想认识到位。
三是做好跟进监督,确保自查自纠到位。督促各监督单位认真开展2018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梳理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6个监督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6个。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监督执纪到位。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各监督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截至目前,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共立案4件,党内警告处分3人,1件正在办理中。针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向监督单位制发整改建议函,督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对参与违规吃喝的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下一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同时深化以案促改,督促监督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