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压实整治责任。一方面,谈心谈话压责任。开展分级分类谈心谈话,通过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单位主要领导谈、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谈,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加强自我监管,坚决杜绝涉酒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签字承诺严自律。督促驻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9场次,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学习涉酒问题“三个禁令”,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思想意识。
深挖问题线索。一方面,督促自查自纠。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深入自查自纠,督促2018年以来涉酒问题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向纪检监察组说明问题。如市外事办自查发现部分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3个。另一方面,拓宽线索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来信来访地址、举报电话等,鼓励广大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问题,拓宽线索收集渠道。
严肃监督执纪。一方面,深入查访找。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结合“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期间聚焦酒前违规收送、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突出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约谈2人。另一方面,关联对比查。通过查阅2018年以来原始报账凭证300余册,关联比对接待信息,深挖彻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以虚假公务接待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涉及“一把手”及相关人员6名,向市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