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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

  “您好,根据评优单位文件要求,需要‘十三五’以来参评单位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贵单位不符合该要求,我组出具否定意见……”日前,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经综合室认真审核、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回复驻在单位的一幕。

  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

  明确范围,精准受理。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为根本立足点,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依据,以分级受理为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事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不属于本组受理的,及时告知正确受理部门;对无政策依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如,对某综合监督单位工会提出的“优秀员工”候选人征求意见函,经组务会分析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范围,作出不予受理答复。

  规范程序,严格审核。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具体程序、工作时限等,并对各单位所需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清单式细化,以提高履行审查职责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到更加简明、规范、易操作。优化工作流程,收到材料后安排专人全面审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措施等情况,防止遗漏重要情况。

  集体研究,统一回复。经查廉政档案后,综合室提请组务会会议讨论,报请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统一回复,确保提供的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客观精准。在意见回复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台账并及时更新备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保密、内外有别的原则,有效增强监督实效性。

  2022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围绕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43份,对82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个集体的有关事项提出了否定或暂缓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 “病”,不回避、不隐瞒,切实筑牢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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