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到灵川县公平乡新江村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为扎实开展“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结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对驻在单位驻灵川县公平乡新江村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这些项目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且购买苗木的发票为税务代开发票。”“驻村第一书记既是项目申报的责任人,又是项目资金的经手人,存在廉政风险点。”督查组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需重点关注、重点解决的8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采取审阅驻在单位书面报告、听取驻村第一书记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和核查有关项目资金情况等方式进行。召开座谈会1次,与乡、村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相关人员谈话5人次,查阅驻村相关资料、财务报销凭证10余份,实地察看产业项目2处,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意见2条。
督查组强调:一是驻村第一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找准角色定位,围绕当前工作重点,细化任务清单,认真抓好落实,与村“两委”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二是要规范项目采购流程,完善报账资料,自查廉政风险点,确保凭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三是驻村第一书记在驻村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驻村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报到岗情况,正确履行好驻村工作职责。
“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找准监督着力点、切入口,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和监督‘回头看’,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