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体系,深化检察机关自我革命,强化检察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政治监督检查始终,督促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强化”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2023年,全市检察系统有55个集体、122名个人获自治区以上表彰,4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33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或“精品”“优秀”案件,9项工作在全区作经验发言,1件案例获评全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传承山水,绣美漓江》品牌获全国优秀文化品牌,5个党建品牌在全市政法系统获表彰。
强化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亮品牌”和党员“强党性·当先锋”大讲堂活动。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常态化学习,采取“党组领学、机关党委跟学、各支部结合实际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模式,持续铸牢对党忠诚。
强化纪律引领,争做“清正廉洁”模范。常态化开展“党建+清廉机关”建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专题会商,推进“三个规定”专项督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廉政谈心谈话、庭审观摩等活动,用“十个严禁”规范干警行为。开展廉政家访,向家属发放清廉家书、廉政联系卡,严防“八小时外”廉政风险。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一室”“一廊”“一屏”“一梯”“一微”为载体,构建“知廉、崇廉、尚廉、守廉”文化体系。
强化党建引领,争做“检察为民”的模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检察为民。以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提档升级,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党旗红 检徽亮”获评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子”,严厉打击“套路贷”、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支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328件,涉案标的230余万元。
强化业务引领,争做“服务大局”模范。推进全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依法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5181件6827人,审查处理民事案件103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2件,公益诉讼立案1115件。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典亮企业·检护发展”主题宣讲,送法进企3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等工作中,结合基层党建,推进社区“双报到”,开展法治巡讲280余场次、累计受众12.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