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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 强化驻在单位作风建设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谈心谈话、加强廉洁教育、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三举措”加强驻在单位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谈心谈话、加强廉洁教育、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三举措”加强驻在单位作风建设。

  一、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落实有关纪律作风文件精神,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印发的关于严禁违规吃喝、涉酒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和2024年全市生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环保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受警示、行为上受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廉政档案、婚丧嫁娶报告等个人事项报告,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严格把关。

  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入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和困难需求,通过宣讲政策法规,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单位造成的严重危害和负面影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鼓励家属当好家庭监督员,将监督管理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推动党内监督与家庭监督形成合力,筑牢家庭助廉防线。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违纪违法案例,联系自身情况,进行深刻自我剖析,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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