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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案件质量 提升审理质效

来源: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摘要: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把牢“政治之审”根本定位,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补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督促各组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提升案件质量。

  工委把牢“政治之审”根本定位,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补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督促各组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提升案件质量。

  加强文书规范建设。为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区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流程及文书规范》《区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桂纪办通〔2022〕47号)的通知要求,规范审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及市直单位自办案件,为案件审理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业务培训。全市审理业务培训班,针对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纪工委副书记专题备课组织170余人集体学习党纪法规,做到熟练掌握、精准应用。针对审理中遇到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开展研讨,总结实用方法和先进经验,以学促干。

  严格案件审核。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配合,在形式审核阶段,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背景、证据情况、被审查调查人态度等,全方位准确掌握案件情况,认真核对违纪事实及证据材料,对围绕案件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补证意见,及时反馈案件承办单位,督促纠正,确保案件质量。

  做好实践运用。结合“专项工作”协助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17个县(市、区)检查170件案件,发现问题400余个,截至目前,市直机关纪工委共受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案件12件,已办结9件,提出整改意见36条,推动了全市案件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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