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揭示问题不够深入,要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相关业务进行深入审查。”近日,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沟通会上向驻在单位指出内部审计风险点。为加强与驻在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全过程贯通协同,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把审计监督作为强化派驻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纪审”贯通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贯通协作各环节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细化协作流程。结合日常监督执纪情况,在内部审计前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审计对象建议、介绍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对内部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早跟进、抓早抓小,对疑难问题线索,根据需要及时与审计工作负责人沟通会商,深入分析研判,提出监督意见。
今年以来,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先后5次听取该局财务资产科对局属机关幼儿园和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共同分析研判,主动加强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10个。“利用审计人员精通业务熟悉内部情况,在日常监督及问题处置中发挥审计力量,双方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让监督质效倍增,确保审计监督审而有果,派驻监督查而有效。”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通过加强沟通协作,与驻在单位党组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在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同时,提高了派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加强审计监督成果运用,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建立审计结果共享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驻点监督等方式,强化对线索的办理和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监督合力,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对达不到移送标准但又需要提醒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考虑主观故意、损失影响和认错悔错态度,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恰当处理。如针对发现的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个人大额借款长期未归还,失去监管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对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
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深化派驻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贯通协同,能够更好地支持和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驻在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