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更需新担当。“强党性、当先锋”的时代要求,是以党性修养引领检察履职,更是以先锋行动驱动质效提升;是以纪律严明筑牢廉洁防线,更是以作风过硬保障司法公正,这是推动临桂检察工作乘势而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坚强保证。
新时代,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个案件;新时代,我们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鲜红的旗帜指引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案件如潮,但质效不能落下;责任如山,但纪律是永恒的铁则。在法治阵地上,我们始终以党建为引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构建“责任管理、制度管理、作风管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2024年以来,共举办警示教育讲座15场,参观廉政基地2次,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专项检查6次,将制度建设与党建教育双管齐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同时,我们将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2024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1件,帮助200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290万元,办理的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推行“主动发现+多元救助”机制,联合多部门为困境儿童建立帮扶档案,开展未成年人特殊检察业务6次。种种努力下,党建的“软实力”有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硬支撑”。
2024年我单位获评桂林市“创建模范机关 建设清廉机关”先进单位,2025年获评桂林市第一批机关“四强”党支部,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党性的锤炼与团队的拼搏,在党员先锋模范精神的引领下,我们将继续书写忠诚与担当的检察篇章。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那一年,侯寨村大头山一带的生态环境触目惊心,由于长期的破坏性矿业20活动,侯寨村周边林地的茂盛植被不复存在,山体水土大量流失,地形地貌景观损毁严重,巍巍青山化作漫天的尘土,让每一个人都心生担忧。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我们不敢松懈,多次上山下乡摸排走访、实地了解矿山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和涉案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我们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后半篇文章”,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侯寨村石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方案顺利实施,废弃矿山日复一日“绿”起来,历时三年,侯寨村石灰岩矿生态修复终于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5月,我们在这里设立了桂林市首个公益诉讼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力求进一步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至此,那些寒冬酷暑、烈日飞雪里的上山下乡,那些不惜繁琐、事无巨细的调查记录,终于在公益诉讼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揭牌的那一刹那化为每一个人脸上真挚的笑容,这一切,都值得,因为这是对人民群众的守护,更是作为党员对心中信仰的坚定,阳光下闪耀的检徽,会永远向青山诉说我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