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却一直没偿还借款。身为一名党员,违反了党内生活纪律,这是我应受的惩罚。不能以身作则,非常愧对组织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培养......”这是荔浦市文明办原主任科员田某某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发表的肺腑之言。
原来田某某因未在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荔浦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荔浦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对荔浦市公职人员和党员被纳入失信人员进行督查的活动中,田某某因为违反生活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全市公职人员和党员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大对公职人员和党员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荔浦市纪委监委联合驻荔浦市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四个纪检监察组组成4个联合督查小组,运用信息互通、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对全市党员干部失信、酒驾、经营假农药产品、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情况深入开展“四查四看”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以检查发掘问题为出发点、以精准处置问题为着力点、以防微杜渐为落脚点,通过查法院对失信人员落实情况台账、交警队查办违规驾驶行政拘留台账、农业农村局农药立案台账、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看涉及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办理;涉及的问题是否全部查清、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对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的查处是否做到举一反三;处罚内容是否可行、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构建起“检查、处置、严防”等环节为一体的监督工作流程,严守监督检查“第一道防线”。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制度上的漏洞等问题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正,有利于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担当、实现严管严治,增强全市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力促干部遵规守纪。”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围绕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问题,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3次,调取比对处罚记录1430余条,排查出问题线索353个。截至目前,已立案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