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事实材料当事人没有签写时间、审查报告缺少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入党志愿书没有提取人签名……请按照这个反馈问题清单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沙子镇纪委开展案件评查时,指出了《赵某某酒驾案》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这是平乐县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一案一评查工作,对案件进行“找茬”“挑刺”,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平乐县纪委监委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对每一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着力推进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倒逼案件查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通过制定《关于做好一体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工作的方案》,坚持自查自纠与立行立改并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贯通。对标中纪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每办结一个案件,由案件查办部门先对案件进行自查自评自改,移送审理后由案件审理部门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反馈,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评查工作主要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对所有的案件进行及时、全面的严格“体检”。将发现的问题梳理登记,形成整改清单,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移交相关人员整改,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今年1至7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件,通过“一案一评查”审结案件45件,发出《审理反馈问题清单》45份,提出反馈意见105条,案件承办部门已根据反馈意见及时、逐项地完成了整改。
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纠正并汇总反馈,既提高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办案人员办案水平,逐步实现了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整改和提高的良性循环。用“鸡蛋里挑骨头”的方式,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一案一评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案件质量。
“我们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倒逼苦练内功,认真开展一案一评查工作,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平乐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