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灵川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7月27日至29日圆满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明会风会纪,确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圆满成功,灵川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县级党委换届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精心选派业务精湛的28名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
灵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换届风气监督,根据大会机构及代表团的设置,采取向每个代表团派驻两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的方式,实时监督各代表团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会议纪律情况。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代表参会的各个环节、程序和代表团活动。监督工作采取工作日报制,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对在监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纠正,并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以高效、严谨、细致的作风保障县党代会的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同时,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还接受市换届风气督导组的监督。
此次党代会会场的会风会纪监督工作,重点监督中央“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的换届纪律要求执行情况,涵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会议纪律全范围。从督导的情况看,各代表团能够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换届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换届的各项规定,未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据了解,中国共产党灵川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经过严格规范的会议程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成功选举产生了中共灵川县十四届县委委员29名,县委候补委员9名,县纪委委员23名,大会胜利闭幕圆满完成县级党委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