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恭城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为什么会不断出现违纪违法情况?这个被恭城县纪委监委重点“盯防”的违纪大户现在是如何以案促改的?效果如何?
“说实话,我以前觉得纪检监察干部有些无情,你们送达的只有冰冷的处分决定书,但这次开展以案促改让我对你们的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和信任。”一位受处分的该县林业系统干部说道。
今年初,恭城县某国有林场林木被无证采伐事件发生后,网络炒作一度甚嚣尘上,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当时有“声音”希望县纪检监察部门先行处理一些“公职人员”,以平息“汹汹舆论”。但恭城县纪委监委在从速从快查处该案过程中,坚持本着对受处分干部政治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办案程序和纪律,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律为准绳,准确定性量纪”,使违纪干部在敬畏法纪的同时,更能在纪检监察案件中深切感受到依法治国之执纪公平,以执纪效果促进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近5年来,恭城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处理23人次,其中2017年有4人被处理,2018年有9人被处理,2019年有4人被处理,2020年有1人被处理,2021年1月至7月有5人被处理。
为什么严厉查处下,执纪效果仍不佳?恭城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上述国有林场林木被无证采伐事件案件中,通过改变以往办案思维模式,抓住“以案促改”就是达到标本兼治这个“牛鼻子”做文章,通过“倾听”被调查对象心里话,访谈一线干部,听取发案单位领导干部意见等方式,发现该县林业系统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严,干部职工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部分干部作风懈怠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恭城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恭城县“破解一把手”同级监督试点成果,在该系统抓试点和落实,并指导该系统以“以案促改”为契机,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发挥绩效管理“监督眼”作用,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警示威慑和批评教育相结合,做到处分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变“坏事“为好事,最终实现让绝大数党员干部都能“健康”而充满活力地工作。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恭城县纪委监委要求办案人员不做“一处了之”的执纪者,要做“谈心谈话到位、情绪关心到位、明纪释法到位”的解惑者。
“从你们第一次找我谈话开始,我就感受到了你们的执纪‘温度’,这让我能放下包袱好好改正错误。也谢谢你们对我不抛弃、不放弃,让我相信自己的政治生命还会走得更远。”一位受处分的该县林业系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真诚表示。
“我们深知一名党员干部的事业来之不易,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是纪检监察干部应尽的‘道德’。”恭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总结“以案促改”工作经验时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