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党领导下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我们必须要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强化基层供销社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近日,全州县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再推进会议上,县纪委监委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提出三点意见。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在办案中发现咸水镇供销社蒋某某等三人的相关线索,经审查,给予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两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坚持问题导向,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供销合作社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重拳出击坚决惩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县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形式,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专项整治动真格、见实效,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体系”,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供销系统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19项内容,明确自查自纠、问题查处等四个工作措施的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
结合供销系统行业特点、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全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2018年以来,已立案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为增强治理成效,该县发挥“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叠加效应,建立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供销系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结合供销社发展现状、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等情况,为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进行“画像”,多渠道、多角度“体检”。自查梳理出问题线索2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督促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监督监管制度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全州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