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临桂区纪委监委联合临桂区人民法院成功帮助26位工人解决了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在问题得以解决之后,申请执行人和买货的民营企业,分别向该区纪委和人民法院赠送了锦旗。
请执行人和买货的民营企业向临桂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
事情要追溯到8月下旬,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来了十几位群众,他们都是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职工工人,到这里反映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涉案财产被法院扣押之后工人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之前拖欠的三个月工作也一直没有发放的问题。
收到反映问题后,该区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把这件事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际行动,当天下午派出工作组到临桂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原来,临桂法院在执行莫某一与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莫某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有转移涉案财产的嫌疑,因此向法院提出扣押涉案财产的申请。法院在接收强制扣押申请并经依法审查之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涉案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导致买货的民营企业定购的货品无法拉出厂进行销售,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未能及时回款,资金链断裂,也就出现了无法支付工人工资的问题。
对事情进行详细了解后,该区纪委监委与临桂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共同研讨解决方案,由该区人民法院分别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买货的民营企业三方代表做思想工作,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人生活经济来源等方面考虑,听取各方代表对该案的意见,并对反映的意见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制定解决措施,使案件纠纷得以顺利解决。随后,该区纪委监委派员与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工作人员组织三方当事人到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现场对涉案财物逐一进行清点核查,并详细登记在册。
临桂区纪委监委与临桂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买货的民营企业三方代表进行现场调解
在该区纪委监委的督促和法院的高效执行下,9月3日,买货的民营企业对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货物进行购买交接,交接立即向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支付了货款,被执行人也及时发放了拖欠26位工人的工资。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临桂区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纪法联动机制有效运用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中。该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体现了联动机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