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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学习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作者:胡艺
来源:灵川县纪委监委
摘要: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

  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

  灵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第一时间在“灵川县纪委监委大家庭”微信工作群里转发监察法实施条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全文全面学习《条例》,在系统内迅速掀起一股学习《条例》的热潮,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发表学习感悟。

  “对监察法内容进行细化完善,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条例的一大特点。这对我们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有极大帮助,我将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指导好驻在单位抓好对《条例》的学习领悟和执行,不断地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维护好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条例》共计9章287条,是对监察法细化完善,切实满足了乡镇纪检监察履职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加深了基层监察干部对监察制度科学化、体系化的理解,有力促进了乡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决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乡镇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监察人员,《条例》规定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敢于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回避制度等多种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更规范了规则及程序,这对我们基层办案人员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必须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坚决杜绝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等问题,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只有守住了党纪国法,才能做到清清白白、干干净净。” 

  “《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构建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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