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多措并举强化办案纪律,守住办案底线,确保办案安全,持续实现“双安全”“零事故”。
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召集办案人员开展办案安全工作培训会,专题强调办案安全,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书记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两次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制度。特别针对“走读式”谈话,制定《“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等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抓紧抓牢“走读式”谈话审批、谈话场所、谈话过程、谈话时间、接送谈话人等“五关”,夯实“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目前,共召开专题布置会4次,开展“走读式”谈话42人次。
强化培训演练,抓好安全预防。通过办案交流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周五”学习会等方式,对执纪审查的各项措施使用、“走读式”谈话审批程序、审查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邀请县医院相关人员对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目前,共培训146人次,开展实战演练2次28人。
强化任务分解,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制,坚持把办案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做到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到办案人员,人人肩上有责任、有压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目前,县乡两级纪检干部统一签订《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95份,逐级签订责任状14份,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层层抓办案安全的责任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堵塞办案漏洞。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对办案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三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对今年以来办理的38件“走读式”谈话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对照《“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实时查看监控、随时抽查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查找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目前,共排查风险隐患12个,整改问题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