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全州县召开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例会。会上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
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三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4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6人,科级以下31人,其他人员1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9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人,有力保障全县70个贫困村、1.8万户、6.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
全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耀辉就抓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进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继脱贫攻坚之后,又一场广泛而深刻的伟大社会革命。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从政治上看”的站位和能力,增强开展专项监督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全力推进清廉全州建设,为全州县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实现撤县设市目标、打造桂林北部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以显著的治理成效提升专项监督工作;要抓紧抓实监督,系统推进当前几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