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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强化“一把手”监督 全面开展水域治理

作者:杨艳梅
来源:龙胜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责任落细落实,确保市河长办“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组对龙胜县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到位,龙胜县纪委监委以专项监督为契机,采取面对面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强化“一把手”监督。

  “不要让制度成为放在抽屉里的纸片,要真正将‘河长制’落到实处,全力护河,做好‘两山’文章,发挥龙胜生态优势,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近日,龙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莫柳红在强化“河长制”监督约谈会上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责任落细落实,确保市河长办“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组对龙胜县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到位,龙胜县纪委监委以专项监督为契机,采取面对面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强化“一把手”监督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局、瓢里镇、龙胜镇等相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的起点,努力开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约谈会上,莫柳红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桂林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对标对表市河长办“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组反馈意见,对具体问题压实具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在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营造社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改善全县河道生态环境质量,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给人民群众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治水成绩单。

  目前,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局、瓢里镇、龙胜镇等部门对市河长办“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组反馈意见经制定工期倒排表,严格按照时间表开展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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