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履行监督首责,聚焦党员干部队伍与基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深化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加强正风肃纪,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开展政治监督,对全县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3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 21人。
聚焦专项整治。紧盯教育医疗、防灾救灾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个击破”,督促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处理10名违规校外补课教师,其中政务记过3人,政务警告2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以问题线索“大起底”作为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切口,对2018年以来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清仓”,梳理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10条,立案查处4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严管干部队伍。将重拳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工作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但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酒驾现象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酒驾3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8人,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1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政法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坚持露头就打,对查处的政法系统典型违纪案件在全县政法队伍大会上予以通报,督促政法部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十严禁”,落实“十个一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围绕“十严禁”纪律规定,利用窗口LED屏幕、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最大限度扩大群众知晓率。通过发送换届纪律短信打好“预防针”,换届期间共发送提醒短信2批次8000余条。聚焦职能职责,把换届纪律风气监督融入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各个环节,组建5个督查组,对换届政策和制度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建议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