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七星区七星街道一社区党员干部文某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12月,七星区七星街道一社区党员干部罗某某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七星区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行为的通报力度,持续释放酒后驾车违纪必查的强烈信号。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邪气,七星区纪委监委精准发力,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扩大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是我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一次次酒后驾车都没有出事,这次也不会例外,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我深感愧疚。特别是身为一名基层公职人员,犯了这样的错让我无地自容,真是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期望,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这是七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平万达项目中队中队长李某某因酒驾被处分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忏悔道。
2021年6月12日凌晨,李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酒驾醉驾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是对纪法尊严的践踏。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是典型的“四风”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应职能部门,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问题。同时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推动区直单位起底排查十九大以来因酒驾醉驾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情况,坚持查清其饮酒原因、参与人员、费用来源等问题,注重挖掘酒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2021年以来,经梳理比对相关数据,发现疑似问题42个。
“我委在开展专项治理监督工作中,发现多名社区党员干部因酒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反映出你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议你街道深入剖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健全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措施。”日前,该区纪委监委针对辖区一街道发生多名党员干部因酒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对该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该区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形式强化震慑,遏制酒驾醉驾增量。并对发生酒驾问题较多的街道办事处等,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促改,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立案3件3人,并对相关村(社区)、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酒驾醉驾不仅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通报曝光力度,在深化警示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大酒驾醉驾问题的惩治力度,并倒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酒驾醉驾问题一查到底,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