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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开展“纪法大讲坛”活动

作者:秦春庆
来源:象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1月10日,为进一步提高执纪工作水平,强化自我监督,象山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法大讲坛”活动。

  1月10日,为进一步提高执纪工作水平,强化自我监督,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象山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法大讲坛”活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彰显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我们要准确把握其精神要求,领会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真正做到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象山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组组长刘卫平授课时提出。

  刘卫平同志运用详实的资料、鲜活的案例,充分阐述了《规则》规定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情形,仔细解读了《规则》重点条文,深入探讨了《规则》中的干部管理权限的认识,以及在具体运用《规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强调依法秉公用权。

  “纪法大讲坛”是象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全员强素质·岗位大练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不定期开展授课活动,不断优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人先正己,通过创新培训方式,设置高质量的学习培训课程为纪检监察干部解“渴”,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综合能力和履职水平,高质高效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勤学善思克服“本领恐慌”,进一步深入研读思考,学思践悟,以学促干,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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