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结合我县实际,推动构建‘组室’联动监督、‘室组地巡’联合办案制度,不断畅通派驻(出)机构与委机关之间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协同审查调查、日常监督配合等工作衔接机制。”恭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近期,该县纪委监委对恭城镇某村委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施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时,集体资金不入账、坐支现金、公款私存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审查。在办理该案件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四项监督”相衔接的制度,针对案情长久和复杂的情况迅速成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地方纪委的联合办案机制,把熟悉案情的巡察人员,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室人员,熟悉村容村貌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和恭城镇纪委人员组成专案组。
办案过程中,面对的都是干了十至二十年比较固执的老村干部,刚开始时部分村干部不配合调查,出尔反尔等等,再加上历史悠久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专案组通过会商研判,建立请示报告机制,在委领导统筹部署、统一指挥下,攻坚克难,确定先易后难,从在职的村干部入手,巩固证据,再逐一攻克相关人员,通过法律宣传、政策讲解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方法最终把最难啃的硬骨头消化掉,成功办结该案件。
自推行“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以来,恭城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四项监督”政治监督根本属性,重点聚焦“两个维护”发挥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发展阶段性特征,强化系统观念、发挥系统优势。同时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聚焦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配置监督资源、明确协助要求、优化程序规定,逐步健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该案件能够顺利办结得益于‘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和‘室组巡地’联合办案机制,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的落实,为强化监督执纪、监督执法提供有力保障,为塑造风清气正的大美恭城做贡献。”恭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