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十五届兴安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中元宣布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任职及任务分工。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进行部署,主要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7个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常规巡察,其中,县委交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自然资源局。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战略作用。要增强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准确把握巡察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实际,找准重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精准开展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赶考清醒、增强斗争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巡察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会议强调,要把握监督重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呵护桂林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务实举措,按照“三个聚焦”的要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巡察,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自然资源部门的交叉巡察,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上下联动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联动巡察,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把交叉巡察的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
据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县委巡察组全体人员、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相关股室和派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共58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