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职务犯罪案件愈加复杂、手段更加隐蔽多样,工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与以往相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程序更严、标准更高、时限更紧。”七星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王红岗提出。
近日,为更好地把握当前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提升查办案件质效,七星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王红岗带领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等办案人员赴七星区检察院开展业务研讨会,七星区检察院专职委员陈志恒主持会议。会议就如何正确把握职务犯罪证据标准、抓住证据审查重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除被调查人供述外,还要收集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才能认定其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案件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具体程度和要求要高于一般违纪案件。七星区检察院专职委员陈志恒表示:“职务犯罪案件往往犯罪行为隐秘、没有第一犯罪现场、言词证据依赖性强,因此在取证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证据链条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的延伸取证,提升证据证明力。”并就公安干警赵某某(预备党员)涉嫌抢劫和敲诈勒索一案中展开讨论,除了对赵某某违反党纪进行立案审查外,同时注重调查分析其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即是否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从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要件分析,针对赵某某的行为是否系履行职务、是否超越职权范围、以及该行为是否与抢劫等罪名竞合等,双方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上强调,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把握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与审查调查等部门沟通协调,提高移送案件的证据质量。同时又要主动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助推职务犯罪案件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权威高效的运行机制,把好证据质量关口,提高移送案件证据质效。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坚持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上下功夫,在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要加强与检察院沟通交流,在实际办案中灵活把握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和收集各类证据,补强证据链条薄弱环节,在严把证据资格、提升证据证明力上下功夫,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七星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王红岗表示。
去年以来,七星区纪委监委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移送审查起诉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