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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多措并举抓监管 构建工程建设反腐屏障

作者:古宇燕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石某婷在担任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0多万元,最后,石某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我们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办的典型案例。”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说道。

  “石某婷在担任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0多万元,最后,石某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我们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办的典型案例。”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说道。

  石某婷身为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密切,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与个人在人防工程项目承揽、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典型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着重把政府直接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10 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监督项目。紧盯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线索处置,做好“后半篇文章”是临桂区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力举措。

  “你作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带头做好表率,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临桂区纪委监委对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洁提醒谈话,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临桂区纪委监委印发《临桂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分自查自纠、深入治理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印发《临桂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一把手”监督和谈心谈话的通知》,督促推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目前,对重点行业部门“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37人次。

  “项目管理程序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台账资料不完善,工程进度缓慢……”临桂区纪委监委督查组针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

  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中,临桂区纪委监委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全面摸排,以问题为导向,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同时,对督查发现问题坚持整改“回头看”,全面压实业务单位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在整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另外,在人流密集的重点场所张贴专项治理通告1000余份,公布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目前,全面排查发现问题24个,梳理起底问题线索20条,处置问题线索16条,移送问题线索5条。

  “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与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红包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层层绕开制度,插手干预采购招标……”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临桂区纪委监委及时通报曝光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释放出治理“工程腐败”的鲜明信号。

  截至目前,临桂区纪委监委对工程建设领域共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1人主动交代问题。

  为做好专项治理“整篇文章”,临桂区纪委监委既治标更治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印发通报文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防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同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5次,建立制度机制7项,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从制度上将权力锁紧。

  “‘工程腐败’必然带来‘腐败工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正邪较量,更是为国为民的发展较量、价值较量。”临桂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系统施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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