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荔浦市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就进一步深化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据悉,自3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绝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荔浦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自查发现问题3类,共对8起酒驾问题予以立案,有1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虽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的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宣传氛围、开展自查自纠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
会议指出,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就是要严查酒前违规收送、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突出问题。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再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主动担当作为,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精准发现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整体工程,牵涉单位多,整治问题多,需要综合施治、协同共治。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边学习、边宣传、边自查、边查处、边整改五项措施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靠前抓、带头做、负总责,切实做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100%传达到位,承诺书100%签订到位,自查自纠100%排查整治到位。组织、人社、公安等牵头单位要强化联动协同,紧密合作,协同发力,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排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让问责之剑越磨越利。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三个禁令”》,做到令行禁止,积极主动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自觉信守承诺,做到言行一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会议强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必须抓住重点和关键,要紧盯“酒前”“酒中”“酒后”三个方面“十项”工作内容,深挖涉酒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查明存在共同吃喝的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并进行深入调查。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努力取得更大治理成效。
荔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亮,荔浦市纪委监委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荔浦市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荔浦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