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中,发现了两名酒驾问题人员,并及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近日,秀峰区某单位向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道。
针对区某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优先受理,由派驻纪检组第一时间介入核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今年以来,秀峰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作为2022年政治监督两项重点监督内容之一,并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公务接待“吃公函”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前”“酒中”和“酒后”问题,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通报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签订承诺书、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思想引领。同时,持续畅通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举报渠道,采取“室组地”、“回头看”重点抽查等方式,联合区税务、公安等部门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11个,其中“酒中”问题5个,“酒后”问题6个。均已整改完毕。
“我们将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检查纳入作风建设、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建立常态监督机制,完善涉酒案件即知即报、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线索,深入挖掘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今年2月,该区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大起底”,在2021年底受理的1件信访举报件的审查调查中,发现了9条涉酒的问题线索。
“请你们根据支部党员刘某某同志酒驾案件,及时组织落实好区纪委监委1月份发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对照检查反思工作,重点反思本支部党员饮酒行为是否存在背后的‘四风’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加大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2月,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该区党群系统联合支部委员会进行督促。
“在专项整治中,我们注重从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查找作风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以案促改通知书,强化监管,推动问题单位健全长效机制。”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杨明合说。
今年以来,专项整治中,2名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收集问题线索11条,已查处了8名涉酒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在全区会议上点名通报曝光1起;公开通报曝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