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基层风采 > 正文

临桂区:联合监督 整治党员干部酒驾行为

作者:潘庭鑫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临桂区某机关单位干部李某主动向临桂区纪委监委交代自己因酒驾被交警处罚的事实,该区纪委监委经与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对李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纪委领导您好,我前段时间因酒驾被交警处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罚和教育……”

  近日,临桂区某机关单位干部李某主动向临桂区纪委监委交代自己因酒驾被交警处罚的事实,该区纪委监委经与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对李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这是2022年临桂区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之一。

  今年3月,临桂区纪委监委印发《临桂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酒前”“酒中”“酒后”三个方面问题,既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也深挖细查酒驾背后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有些党员干部在被交警查处后,因存在侥幸心理,往往选择隐瞒不报。”临桂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芳琴表示。

  为让整治效果落到实处,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一线抓、抓一线。党风政风监督室与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采取“室组”联动,成立专项工作组,与一线交警前往万福路、环湖路、榕山路等主干道开展联合检查。

  据悉,今年3月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与交警部门共联合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酒驾人员19起,对4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其中2名党员干部在被交警部门处罚后主动向纪委监委交代。

  “我作为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没有做到以身作则,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愧疚……”李某在检讨书上写道。

  2022年1月,临桂区纪委监委收到公安机关移交关于李某酒后驾车的问题线索,经与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核实,发现李某是临桂区某单位副局长,随后对李某进行立案审查。

  临桂区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拓展线索收集渠道,联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协作机制,对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实现每周定期快速移交。同时,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建立人员信息“大数据库”,共采集党员、公职人员信息3万余条,以便对涉案人员身份快速核查。

  据统计,建立人员信息“大数据库”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共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35条,立案查处49人。

  除了狠抓违规酒驾行为,临桂区纪委监委还通过使用“警示教育+公开通报”组合技,引导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今年来,开展涉酒警示教育大会30余场次,覆盖党员干部4000余人;公开通报3期12人,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狠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既能有效整治‘四风问题’,也是人民群众的民心所向。临桂区纪委监委将不断创新整治方法,坚决踩下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行为的刹车。”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

永福县开展办案安全演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应急处置能力
人性化办案显温情——临桂区监委给被留置对象过生日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