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没有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月21日,荔浦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在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市教育局在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当场进行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
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为荔浦融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荔浦市纪委监委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中,荔浦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印发《荔浦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职责和整治工作重点,督促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围绕“酒前”“酒中”“酒后”三个方面内容,对2018年以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梳理排查,从上至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派出3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22个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完成3个,共有2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荔浦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违规收受烟酒、违规使用公车等“酒前”问题以及工作期间违规饮酒、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等“酒中”问题,严惩酒后驾车等涉酒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和直查快办机制,准确掌握全市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等违纪违法情况,对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荔浦市纪委共对12起涉酒问题予以立案。
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荔浦市纪委监委还积极整合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监管力量,开展好监管业务大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成风成势、形成“破窗效应”。市财政局对2018年度以来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了财务专项检查;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从“吃公函”入手,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发现无公函接待等问题4个,督促整改4个;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从事“一桌餐”等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为整治重点,通过全面检查、责令关停、督促办证、严厉处罚等措施大力整治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违法经营行为。审计局梳理2018年至今的审计项目,对于存在公款购买烟酒、公款吃喝等涉酒问题进行排查,发现涉酒接待2项,已整改完毕。